为适应新形势对教师队伍建设的新要求,加强新入职教师培养,增强新入职教师荣誉感和归属感,促进学校师资队伍梯队建设,使新入职教师尽快适应学校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快速融入教师队伍大家庭,满足岗位工作基本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培训对象
此次学校公开招聘新入职教师、引进博士及选聘人员共计37人,其中专任教师21人,专职辅导员8人,组织员4人,卫生技术人员2人,教辅人员2人。(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培训内容及安排
根据学校工作实际,由教师发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新教师入职培训工作,培训分三个模块进行,具体安排如下表所示。
模块 | 项目 | 内容 | 时间 | 地点 | 负责部门 |
第一模块 | 第一部分 | 开班典礼 | 9月23日 | 夏家河校区东一阶 | 教师发展中心 |
第二部分 | 综合业务培训 | 9月23-25日 | 夏家河校区东一阶 | 教师发展中心 | |
第三部分 | 校情解码 | 9月26日 | 校史馆、工匠馆及实训中心等 | 教师发展中心 | |
第四部分 | 专项培训 | 9月27日 | 夏家河校区 | 各相关部门 | |
第二模块 | “教练制”培养 授课资格认定 | 9月-12月 | 各二级学院 | 教师发展中心 各二级学院 | |
第三模块 | 高校教师岗前培训 | 2025年3月 | 辽宁师范大学 | 教师发展中心 辽宁省教师培训中心 |
(一)第一模块
新教师入职培训第一模块主要分为开班典礼、综合业务培训、校情解码(参观校史馆、工匠馆和各校区实训中心)和专项培训等四个部分,具体安排如下:
1.开班典礼
时间:9月23日 8:30-9:30
地点:夏家河校区东一阶
内容:学校领导致欢迎词。新入职教师及指导教师代表发言,教师代表签署师徒协议,合影留念。开班典礼后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杨跃权讲授开班第一课《职业院校高质量发展的探索与实践》。
2.综合业务培训
学校业务培训主要是邀请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对新入职教师进行有关师德师风建设、意识形态的形势与任务、教学科研规范、信息技术的规范与使用、师资队伍建设与培养体系、教职工薪酬体系及其他学校相关制度等方面的业务培训。
时间:9月23-25日
地点:夏家河校区东一阶
内容:学校业务培训的主要内容如下表所示,共计14课时。
培训课程 | 时长 | 培训内容 | 负责部门 |
师德师风 | 2课时 | 意识形态面临的形势与任务 | 宣传统战部 |
学生工作 | 2课时 | 班导师队伍建设及学校有关制度介绍 | 学生工作处 |
信息技术 | 2课时 | 校园信息系统管理体系 |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
激励机制 | 2课时 | 学校教职工薪酬体系及学校有关制度介绍 | 组织人事部 |
教学研究 | 2课时 | 学校教学管理体系及学校有关制度介绍 | 教务处 |
科学研究 | 2课时 | 学校教学科研体系及学校有关制度介绍 | 科学技术处 |
教师成长 | 2课时 | 师资队伍建设与员工培养体系及学校有关制度介绍 | 教师发展中心 |
3.校情解码
时间:9月26日
内容:教师发展中心会同宣传统战部、后勤保卫处及各校区实训室负责部门(单位),组织新入职教师熟悉校园及环境,参观夏家河子校区、南关岭校区、普湾校区的校区环境、校史馆、工匠馆及实训室等。帮助新教师了解校史校情,学情分析,提升职业认识,助力职业发展。
4.专项培训
时间:9月27日
内容:(1)辅导员专项培训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及公寓住校辅导员所需的综合素质、思想政治教育与时事政策分析、学生工作业务与管理方法、心理健康教育及指导、贫困生及奖助学金政策学习及社会实践与考察等。
负责部门:学生工作处 团委
(2)组织员专项培训
组织员所需的党的建设的基本理论,党的组织工作业务,党员发展工作业务,党员管理工作业务以及了解和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抓好党员教育工作业务等。
负责部门:组织人事部
(3)卫生技术人员专项培训
学校卫生保健工作计划和实施,学生体检及健康教育,开展医疗保健和急救,校内医疗服务及常规接待治疗工作,校园传染病管理工作,新生入学体检工作等。
负责部门:后勤保卫处
(4)教辅人员专项培训
校园有线、无线网络及数据中心建设、智慧校园基础应用、网络安全运维保障体系的建设、管理与维护工作;学校计算机机房、多媒体教室、语音室、智慧教室和录播室的建设、管理与维护工作等。
负责部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5)专任教师业务交流(专业课、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
通过优秀教师在职业教育教学理念的分享、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的提升、教学规范和教学案例展示、信息化教学手段的使用、教师技能大赛的心得体会等方面进行业务交流和分享。
负责部门:教师发展中心
(二)第二模块
2024年9月至12月末,按照学校大连职业技术学院新上岗教师授课资格认定办法(试行)和《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大连开放大学)青年教师“教练制”培养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由教师发展中心协助各有关教学单位组织实施。主要包括:
1.开展“教练制”培养
2.助课实习
3.授课考察
4.资格认定
同时,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开展新入职教师的企业实践和班导师工作。
(三)第三模块
高校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培训及考试内容(包括《教育教学法规》《教师职业道德》《高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四门课程的学习,预计2025年3月集中安排),具体安排待辽宁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另行通知。
三、培训要求
(一)第一模块
1.参加培训人员须按时参加培训,原则上不允许请假。
2.培训过程中要认真做好培训记录,每日做好培训日记,培训结束后提交,同时提交培训总结(不少于3000字)1份。
3.培训根据过程表现及提交的培训总结,对培训人员的培训效果进行评审考核,评选优秀培训人员并备案。
(二)第二模块
按照学校大连职业技术学院新上岗教师授课资格认定办法(试行)和《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大连开放大学)青年教师“教练制”培养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要求。
(三)第三模块
根据辽宁省高校教师培训中心组织实施的高校教师资格岗前培训要求,完成规定培训课时、辽宁省统一理论考试合格,并且通过课程试讲后方可发放《辽宁省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