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大连开放大学)考核确定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指南
  • 日期 : 2024-09-04    

    一、考核确定对象

    学校具有自主评审权的三个职称系列可以进行专业技术资格考核确定,具体如下:

      (一)高校教师系列

    考核确定对象为专任教师(专业课教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公共基础课教师)、辅导员、组织员岗位人员。

      (二)实验技术系列

    核确定对象为专职从事实验技术工作的实验岗位人员。

      (三)高校教育管理研究系列

    考核确定对象为从事教育管理研究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二、考核确定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无违法违纪情况。

    申报考核确定中级、初级资格,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一)中级资格

    具备博士学位,可以考核确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二)初级资格

    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见习1年期满且考核合格,且满足相应系列岗位任职基本要求的,可以考核确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考核确定程序

    (一)个人申报

    教师发展中心根据学校新入职教师情况,通知符合考核确定条件的人员如实、规范填写《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大连开放大学)考核确定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大连开放大学)考核确定专业技术资格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并提交佐证材料。须确保所填写的内容真实准确,所提供的申报材料整齐规范,按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

    (二)所在部门审核

    所在单位对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申报条件进行审核,对申请人的德、能、勤、绩进行考核,对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和违纪违法情形的,直接取消申报资格。

    所在部门需在申报人《审批表》“所在部门意见”一栏填写对其德、能、勤、绩考核鉴定评语、签署意见(是否同意)并由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同时,核对并汇总申报人员《登记表》,确保所有申报人员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后,由部门审核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

    (三)学校审批、制证、发证

    所在部门审核通过人员,由学校统一进行审批、制证、发证业务。

    四、报送要求

    (一)纸质版

    1.《审批表》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须有所在部门鉴定语,部门负责人意见、签名及部门公章);

    2.佐证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2)最后学历学位材料:通过“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还应提交《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近期免冠1寸数码冲印彩色照片1张(背面注明部门、姓名);

    4.《登记表》(部门统一汇总,须有部门审核人签名及部门公章)。

    (二)电子版

    1.《登记表》(excel版)

    命名规则:所在部门-登记表(例:智能制造学院-登记表)。

    2.申报人员佐证材料(pdf版)

    每个申报人员的佐证材料须合成一个pdf文档,文档命名规则为:申报资格-姓名(例:助教-张三)。

    材料1、2须放入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压缩后以所在部门名称命名(例:智能制造学院)。

    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由所在部门统一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

    五、工作要求

    (一)申请人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提交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三年内不予受理考核确定专业技术资格及职称评审申请,违纪情况将计入师德失范行为。

    (二)申请人所在部门在申报、审核等各个环节中均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包庇偏袒、打击报复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

    附件1: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大连开放大学)考核确定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doc


    附件2: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大连开放大学)考核确定专业技术资格登记表.xlsx


    附件3:学历学位网上查询说明及图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