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征集大连市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的通知
  • 日期 : 2025-08-27    

    各部门(单位):

      根据《大连市职称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大人社规发〔20253 号)和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局相关通知,现配合市人社局开展职称评审专家征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我校具有较高学术、技术水平以及知名度,并得到业内充分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根据职称评审需要,本次征集的职称系列(专业)范围为:工程、经济、农业、卫生、教育领域等,详见大连市金保工程信息管理系统中“专家申请登记 ”列表。

      二、征集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素质,未办理退休手续,在评审工作中能够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行为准则。

      (二)具有申报职称系列(专业)或者相近系列(专业)相应层级的职称,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在本地区本领域具有较高影响力;

      (三)了解职称评审有关政策,具有一定的人才评价工作经验

      (四)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 10 年以上,且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副高级职称 5 年以上

      (五)能按要求参加评审会议,履行职称评审工作职责;

      (六)能够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监督和管理;

      (七)无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记录;

      (八)身体健康,能够完成评审工作任务;

      (九)职称评审工作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征集程序

      此次征集采取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的方式。

      1.个人申报。专家需登录“大连政务服务网”,依次点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个人服务”—“职称评审网上申报 ”—“专家申请登记 ”,进入大连市金保工程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注册填报,并根据职称管理权限选择主管部门(其中,主管部门为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导出并打印《大连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聘任审批表》。

      注:系统填报及浏览器设置请参照附件。

      2.单位推荐。学校对专家进行资格审核,并在《大连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聘任审批表》加盖公章后,报送相应主管部门。

      3.资格复核。大连市人社局对推荐专家进行专业分类、资格复核、会议研究后,确定入库专家。

      四、有关要求

      1.已经申报的人员如想继续担任评审专家无需再次申请,如想终止评审专家身份请告知教师发展中心。

      2.各申报人员于91日(下周一)12:00前将《大连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聘任审批表》及本人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纸质版各1份)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3.联系人:韦余亮  

      附件:系统浏览器设置说明.doc

     

    教师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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