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4〕3号)和辽宁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现就推荐2024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专项性质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为定向培养招生计划,含在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的2024年博士生招生总规模内(具体招生计划见附件1)。专项计划涵盖马克思主义理论、党史党建、心理学、管理学、国家安全学等相关专业,招生计划不得挪作他用。
二、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须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且在职在岗。
2.高校思政课教师另执行其他专项计划,不在此范畴。
3.截止相应高校博士研究生报名之日,报考人员应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报考招生培养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报考方式
1.报考人员需填写《2024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附件2)一式三份,报教师发展中心,同时提交2名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人员的推荐意见;
2.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学位、学历证明复印件;
3.学校相关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初审,汇总后报送辽宁省教育厅进行集中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方可报名考试,省教育厅不接受个人送审;
4.专职从事党务或思政工作起始时间需精确到月,年限证明材料由学校统一开具证明。
四、材料提交
1.所有材料需在3月5日下班前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
2.联系人:韦余亮
附件1:2024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pdf
附件2:2024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docx
附件3:2024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招生培养单位联系方式.pdf
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