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第五批“兴辽英才计划”杰出人才、青年拔尖人才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 日期 : 2024-06-11    

    各部门(单位):

    根据中共大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五批“兴辽英才计划”杰出人才、青年拔尖人才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学校现组织“兴辽英才计划”杰出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遴选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及推荐名额

    1.杰出人才项目申报人员研究方向应处于科学技术发展前沿,具备较强科技组织领导才能和战略科学家潜质,一般应以第一完成人身份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或以第一完成人身份主持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我校推荐名额为1人。

    2.青年拔尖人才项目申报人员研究方向符合我省优势产业和重点领域发展方向,主持或参与重大科研项目研究;或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有影响力的原创性研究论文;或拥有重大发明专利;或在本领域崭露头角,在本领域有一定影响力,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我校推荐名额为10人。

    二、遴选条件

    1.杰出人才遴选条件及有关事项(附件1)

    2.青年拔尖人才遴选条件及有关事项(附件2)

    三、有关要求

    1.支持期内的“兴辽英才计划”入选者不得申报,支持期结束后一般不得申报同层次项目或逆层次申报。申报人只能申报“兴辽英才计划”中的1个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申报人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截至2024年5月31日。

    2.申报人应客观、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材料,不得空项、漏项,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保持一致,申报完成后,不接受补充材料。

    3.申报人要对申报材料作出书面说明,承诺不存在知识产权侵权、泄露商业秘密等行为;不违反国家兼职取酬和科研经费管理等相关规定;管理期内原则上不得转换工作单位,不得调离辽宁,对不能提供书面承诺的,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今后不得申报“兴辽英才计划”,3年内不得申报省级科研项目。同时,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

    四、报送材料及截止时间

    1.各部门(单位)推荐报告(必须包括推荐人选自然情况、推荐人选符合申报条件情况、推荐人选经所在部门(单位)遴选并公示情况、推荐人选全部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

    2.推荐人选《教职工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情况评估报告》(附件3);

    3.申报书及其他材料(附件4-5)。

    请各部门(单位)于6月14日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韦余亮      

    联系电话:0411-62614317

     

    附件1:杰出人才遴选条件及有关事项.docx

    附件2:青年拔尖人才遴选条件及有关事项.docx

    附件3:杰出人才申报书及其他材料.rar

    附件4:青年拔尖人才申报书及其他材料.rar

     

     

    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