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国家“工匠之师”境外培训推荐人选的公示
  • 日期 : 2025-07-01    

    各部门(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工作通知,经相关规定程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国家“工匠之师”境外培训推荐人选如下,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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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期为2025年7月1日至7月3日。如对公示人选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教师发展中心提出。

      联系人:韦余亮

      联系电话:0411-62614317

     

     

     

    教师发展中心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