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大连市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等要求,深化教师、教法、教材改革,充分发挥职业教育专业带头人的带头作用,加快推动大连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大连市职业教育专业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和卓越校建设任务,现组织开展我校2024年度大连市职业教育专业带头人遴选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推荐原则
1.师德为先,教学为要,科研为基,发展为本的原则。
2.高标准,高质量,严格遴选的原则。
3.客观公正,择优推荐的原则。
二、遴选推荐范围
学校在编在岗的专业课教师。
三、遴选推荐名额
根据文件要求,我校遴选推荐名额为1人。各二级学院推荐人选不超过1人。
四、遴选推荐条件
1.基本条件
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教风端正,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对高职人才培养做出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领域和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
2.资格年限
推荐人选应为教学一线教师,且为校级专业带头人。原则上,应具有15年以上(含15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24年8月30日)职业教育教学经历;或有行业企业工作经历5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教学5年以上(含5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24年8月30日),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职称的教师不参与推荐)。
3.课时要求
专业带头人近3学年(2021~2024学年),承担本校教学任务(包括实训、实习等实践课程)均不少于180学时/学年,专业课教师必须为学生主讲2门以上专业课。
4.其他
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全国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中获得一等奖、二等奖的教师,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的一等奖指导教师可直接推荐,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五、报送材料
1.《大连市职业教育专业带头人申报表》(附件1);
2.《大连市职业教育专业带头人申报汇总表》(附件2);
3.推荐人选职业道德行为和廉政证明(附件3);
4.教学录像。申报人提交课堂教学(研训活动)视频,时长20分钟,视频采用mp4格式,不大于200MB,视频内容要真实反映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5.相关佐证材料。
六、其他要求
1.已获得过国家、省级或市级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称号的教师本次不再推荐。
2.严把人选政治关、师德关和质量关,对师德存在问题的予以“一票否决”。对于推荐过程中把关不严的二级学院,停止下一年度推荐资格。
3. 请二级学院于2024年9月18日9:00前将申报材料Word版和PDF版通过企业微信发送至教师发展中心联系人。申报表、汇总表、廉政证明及相关佐证材料请以“学院名称+申报类别+教师名称+材料名称”命名。
4.教学录像本人留存,待另行通知提交。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冰 联系电话:86400601-8328
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