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国家“工匠之师”境外培训补充推荐人选的公示
  • 日期 : 2025-07-09    

    各部门(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工作通知,经相关规定程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国家“工匠之师”境外培训补充推荐人选如下,现予以公示:

    微信截图_20250710110247.png

      公示期为2025年7月9日至7月11日。如对公示人选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教师发展中心提出。

      联系人:韦余亮

      联系电话:0411-62614317

     

     

     

    教师发展中心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