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组织开展大连市甘井子区2021年第三季度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 日期 : 2021-07-31    

    各部门(单位):

      根据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甘井子区2021年第三季度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学校现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以及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精神。

      2.符合《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21年修订》确定的认定标准(见附件)

      3.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已办理企事业单位延退延聘。

      4.在连取得合法居留手续。

      同时满足多项荣誉条件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申报。

      二、申报程序

      1.申报人员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大连市本地全职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见附件),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在连居住证明、在连社会保险交费证明、与申请认定层次对应的荣誉贡献凭证原件、复印件。

      2.学校对申报人员的资格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研究决定申报人选,并将申报人选材料报区人力资源保障局。

      三、申报材料

      1.申报人员《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情况评估报告》(一式一份);

      2.《大连市本地全职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手写签字,一式三份);

      3.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张A4纸同侧,一式三份);

      4.在连合法居留材料(以下任选其一:户口簿、居住证、暂住登记凭证,一式三份)

        5.在连社会保险交费证明(2019年4月至今,一式三份)

      6.与申请认定层次对应的荣誉贡献凭证(一式三份)。

      四、报送材料截止时间

      请符合条件的教职工积极申报,8216:00前将申请表电子版通过企业微信报送人事处,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祁冰

      联系电话:13940854778

     附件:大连市甘井子区2021年第三季度高层次人才认定相关材料.zip


                               

                 人事处

                                    2021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