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我校开展2023年度大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
  • 日期 : 2024-03-06    

    各部门(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兴连英才计划”及15个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21年修订)》(大人才办发〔202112号)《大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试行)》(大人才办发〔202113号)文件要求,现就我校开展2023年度引进及本地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政策待遇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以及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精神。

    2.符合《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21年修订)》(附件1)所列标准。

    3.在连全职工作并与我校签订不少于3年劳动(聘用)合同。如为外籍人才且未在连缴纳社保的应提供商业保险材料。

    4.引进尖端人才年龄不超过70周岁,领军人才不超过55周岁,高端人才不超过50周岁,青年才俊不超过45周岁,引进高层次人才年龄以引进时身份证日期为准;本地高层次人才年龄须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已办理企事业单位延退延聘手续。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的,不参与本地高层次人才认定。

    5. 按照人才来连全职工作时间,可分别认定为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本地高层次人才。其中2021510日(含)以后来连的,可申请认定为引进高层次人才;2021510日(不含)之前已全职在连工作的、且荣誉贡献在2021510日(含)之后获得的可申请认定为本地高层次人才。高层次人才的引进时间,一般以引进后在连缴纳社保时间为准。

    申请认定高层次人才或晋升人才层次的条件,在来连后取得的,应当认定为本地高层次人才。

    6.之前已被成功认定为本地高层次人才的,如人才层次发生了晋升,此次需按照晋升后的人才层次,对应《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21年修订)》进行重新认定。

    同时满足多项荣誉条件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申报。

    7.高层次人才认定有效期为5年,到期后根据同期《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重新进行认定。

    (二)政策待遇

    最终被成功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可有机会享受安家费(引进高层次人才可享受)、人才津贴(本地高层次人才可享受)、人才落户、子女就学(高端人才层次以上可享受)、配偶就业、医疗保健等一项或多项人才政策。具体落实情况以届时市里最新通知为准。

    二、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报

    个人对照《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21年修订)》(附件1),填报提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二)学校审定

    申报人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初审后提交学校党委会审议。

    (三)公示及上报

    党委会审议通过后,在教师发展中心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结果报大连市复审及备案。

    三、申报材料

    1.上交《大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附件2)或《大连市本地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两份(申请人需签字)及可编辑电子版一份。

    2.上交《大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情况备案表》(附件4)或《大连市本地高层次人才认定情况备案表》(附件5)可编辑电子版一份。

    3.上交个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两份(正反面印在一张A4纸同侧)单独一个PDF文件形式的彩色扫描电子版(以“人才项目类别+姓名+身份证”形式命名)。

    4.上交与申请认定层次对应的荣誉贡献凭证或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携原件到教师发展中心现场审核,并以单独一个PDF文件形式上交彩色扫描件电子版(以“人才项目类别+姓名+证明材料”形式命名)。

    5.上交在连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纸质版一式两份。

    四、其他说明

    (一)获得国外奖项的,需同时提供获奖证明原件、翻译件及翻译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青年才俊中在国内外知名大学(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500名的国内外大学)取得博士学位人员,具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或国家学科评估A类学科(A+A等级)的博士学位人员需提供毕业当年该大学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截图、毕业当年该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或国家学科评估A类学科截图(如所在学校符合多个条件只需提供一个截图即可),如申报材料有非中文的,还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翻译件需通过专门的翻译公司进行翻译并附上翻译公司的营业执照)。

    (三)相关查询网址

    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网址(查询毕业当年年度的学校排名):https://www.shanghairanking.cn/rankings/arwu/2022

    国家学科评估查询网址(查询距毕业当年最近年度的学科评估结果):https://www.cdgdc.edu.cn/dslxkpgjggb/

    (四)联系方式

      请申请人于2024315日下班前将以上所有材料纸质版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电子版通过企业微信发送至教师发展中心韦余亮。


    附件1: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21年修订).pdf

    附件2:大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docx

    附件3:大连市本地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docx

    附件4:大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情况备案表.xls

    附件5:大连市本地高层次人才认定情况备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