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23年下半年教师企业实践考核和2024年上半年教师企业实践安排工作,现就报2023年下半年教师企业实践总结和2024年上半年企业实践计划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3年下半年(暑假及之后)教师企业实践考核
教学单位根据教师企业实践任务完成情况,认真做好2023年下半年教师企业实践考核工作,对教师企业实践效果进行综合评价。请各教学单位填写2023年下半年《教师企业实践总结表》《教师企业实践考核汇总表》,请参加企业实践的教师填写2023年下半年《企业实践日历》,于2024年1月10日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报教师发展中心;于2024年3月15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报教师发展中心。
二、2024年上半年教师企业实践计划
请各教学单位组织教师申报2024年上半年教师企业实践, 教学单位填写2024年上半年《教师企业实践计划表》, 教师填写《教师企业实践申请表》《教师企业实践协议书》《企业实践日历》,于2024年1月10日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报教师发展中心;于2024年3月15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报教师发展中心。
三、相关要求
1.教师企业实践单位地点必须为大连市,其他地区不予批准。
2.参加企业实践的教师须在学习通上按要求签到,方可认定企业实践天数(签到方法见附件2)。
3.2023年下半年《企业实践日历》请按照教师实际实践日期在日历中“实际时间”行勾选,并按照月份在合计栏内填写合计天数。
四、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刘冰
联系电话:8328(内线)
附件1:教师企业实践相关表格.zip
附件2:教师企业实践签到说明.docx
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1月2日